挪威1-3岁儿童入园
须认真对待并帮助儿童,使他们能够应付新的环境。为了使1~3岁儿童在幼儿园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教师需要与年幼儿童的监护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最了解孩子的是父母,父母知道孩子的习惯、经历、愿望和兴趣。教师应该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此外,入园阶段良好的家园合作也会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以后的进一步合作铺平道路。
在幼儿园里,每一名年幼儿童都要由一名固定的成人来负责。这名成人就是儿童的主要联络人。教师们分工明确,各自负责当几名儿童的主要联络人。主要联络人通过建立和儿童的密切关系来保证每名儿童都不被忽略,都能被教师看到、听到和了解。作为主要联络人的教师应该给儿童安全感,当儿童探索周边环境时为儿童提供情感支持。主要联络人的另一个任务是建立家庭和幼儿园之间的联系,使儿童能够体验到两个不同环境中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幼儿园法》规定幼儿园的工作应得到儿童家长的理解,同时要和家庭密切合作。儿童在幼儿园的时间里,由教师负责对他们的照料和教育,教师应该根据家长的愿望来照料和教育儿童。《幼儿园法》保证了儿童的父母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权和影响力。家园要密切合作,但这不意味着家长可以控制幼儿园工作的细节。幼儿园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如贯彻《幼儿园法》和《学前教育内容和任务大纲》等。因此,幼儿园有必要探索如何使家长更好地参与到幼儿园的工作中来,以共同促进年幼儿童的健康成长。